张掖市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开展2026年度张掖市残疾人按比例
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的通告
根据《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明确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残联厅函〔2022〕63号)、《甘肃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甘政办发〔2020〕87号)、《张掖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张政办发〔2018〕45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26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申报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安排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申报时间
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
三、申报方式
用人单位可采取网上申报和窗口申报的方式开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申报工作。
(一)网上申报
用人单位登录(首次办理用户需要以法人身份注册)甘肃省政务服务网“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事项专区,按照隶属关系选择区域为张掖市或相关县区,进入“部门事项”,点击“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在线办理,按提示填报信息和上传相关材料,自助申报上年度本单位实有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度未安排残疾人的用人单位无需申报)。
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残疾人就业人数。
(二)窗口申报
1.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中央省属驻张单位、市直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到张掖市残疾人联合会办理年审手续。
地址:张掖市甘州区县府街延伸段供销大厦三楼324室。
联系人:郑明伟 联系电话:8297936 19909360760
2.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县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到生产经营所在县区残联或所属残疾人就业服务所办理。
3.窗口申报应提交下列材料:
(1)《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基本情况表》《单位在职残疾职工情况统计报表》(在张掖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下载);
(2)从业残疾人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复印件;
(3)用人单位与从业残疾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残疾人三方签订的有效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4)从业残疾人2025年全年参加社会基本保险缴费明细复印件(参保月份即就业月份,按实际计算);
(5)从业残疾人2025年全年工资发放明细单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相关说明
1.2026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申报年审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用人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申报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3.用人单位申报年审通过后在“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事项专区获取告知信息,已经办结的可下载电子认定书。
4.2026年度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无需申报年审,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特此通告。
张掖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6年3月1日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基本情况表》《单位在职残疾职工情况统计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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