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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残疾人证办理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18-02-28 16:52来源:作者:

 

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残疾人证办理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垦区残联:

  近日,网上有不实消息称“残疾人证的办理将会暂停”,并称“新的办证管理系统尚未开通”“新的残疾人证尚未印制”。这对各地残疾人证办理工作造成困扰,引起广大残疾人和有关部门、社会各界误解。

  残疾人证核发管理事关广大残疾人切身利益,中国残联对此一直高度重视,为新的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如期施行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全国残疾人证办证系统已于2018年1月1日正式上线,各地可采用新的办证系统办理残疾人证。同时,新的残疾人证已开始印制,请各地按照《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代残疾人证采购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函〔2017〕394号)要求,尽快联系购买。

  鉴于一些地方暂时尚未购买新的残疾人证,个别地方以往购买的残疾人证存量较大,为确保残疾人证核发工作不中断,广大残疾人申领不受影响,同时避免浪费,经研究决定,设置一个缓冲期(暂定截止到2018年6月30日),新版、老版残疾人证办证系统和残疾人证均可使用。基层残联办证人员在登录办证系统时,系统会对办证流程、具体操作进行相应提示。各地在使用老版残疾人证时,须加盖县级残联钢印,在“填发机关”和“批准机关”均加盖县级残联公章。

  各地要认真做好残疾人证办证工作,禁止以任何理由暂缓办理残疾人证。在工作中,如有困难与问题,可与中国残联组联部及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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